据报道,广州市发改委日前宣布将对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改革,抛出两套实行阶梯制听证方案,准备下月下旬进行听证。对于市民质疑方案提出的首档气量太低,相关负责人称,推行阶梯气价目的就是要节约用气,气量定得太高达不到节约用气的目的。
与水和电实行价格阶梯制一样,天然气价格“上阶梯”的初衷也是基于节约,这已经是惯用套路。理论上讲,阶梯制就是设定一定的基础消费量,超过基础量就多付费,的确有利于促使居民为节支而控制用气量。但是,基础消费量的设定是否科学、准确就是关键问题。
就目前的两套方案来看,居民用户每年用气在251立方米以上就要多付费,超出部分就要按第二档的价格收费。如果说市民质疑首档气量更多是基于家庭人口多会消费多的考虑,那么与其他城市相比,广州的标准低毋庸里疑。如东莞第一套和第二套方案首档用气量分别是每年300立方米和370立方米,都高于广州,两套方案的差异也比广州明显。深圳的定价分夏季和冬季,夏季首档用气量是每月35立方米,冬季是每月45立方米,也都高于广州。
这些疑问归到核心问题,就是说推行阶梯气价目的就是要节约用气,气量定太高达不到节约用气的目的,定得太低居民负担会加重,那么,判断何为“高”、何为“低’就必须有让人信服的依据。就算测算是有20%的居民要多付燃气费,其中因素是什么也不应语焉不详。同时,用水实行阶梯价考虑家庭人口数量因素,电价不考虑,而气价调整偏偏选择效法电价而非水价,此中又是为什么,也应有充分的说明。